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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所第40期人文精神论坛成功举办

  12月4日,哲学所第40期人文精神举论坛顺利举办。本次论坛邀请了北京大学哲学系王中江教授做题为“心灵为身体立则:出土文献与早期儒家的身心主从模式”的线上专题讲座。讲座由哲学所孙伟研究员主持,哲学所科研人员及相关同仁参加。
  讲座开始,王中江教授首先指出,将人二分为身与心或身体与心灵的二元论,在东西方哲学中各形态,虽然它们的出现过程、构成、形态和内在气质都不可化约为单一性和一致性的东西,但两者都构成了人类早期智慧突破的一部分。早期中国子学家的身心论,有不同的形态,如“身心一体论”、“身心并行论”,而儒家则主要是“身心主从论”。
  接下来,从马王堆帛书《五行》、郭店简《性自命出》和清华简《心是谓中》三个文本出发,王中江教授对早期儒家的身心主从论做出分析。第一,从三个文献来看,它们都有一个心灵为身体立则、立法的“身心主从”图式,而且是一个用不同方式表达的身心主从图式;第二,身心主从论这一模式的一方是以身、体、形以及更具体的耳目口鼻等名称命名的人的形体、肢体和感官等机体及机能的部分;另一方则是以心、精、神、魂等名称命名的人的心理和意识机体及思虑活动的部分。第三,由于这三个文本都属于儒家类的出土文献,所以这三个文本中的身心主从论同时也是身心伦理主从论,是人的心灵对身体的伦理规范。由此出发,王中江教授指出,早期儒家是身心主从论不是当代心灵哲学的一般认知意义上的身与心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养生学意义上的养身和养心的关系,而是儒家伦理学意义上的身心主从关系,在在《性自命中》中,心对身体的规范,呈现出儒家在信用上的身体行为伦理,这也是一般所说的儒家知行合一和言行一致的伦理价值和规范。在《心是谓中》里,儒家的伦理符号虽然不明显,但其中的美丑概念也有心对身的伦理规范性意味。将其引向政治世界,则形成了一个以君为主、以民为从的主从论。而在《五行》中,一方面心贵于身,因此能对身进行伦理规范;另一方面,心用礼规范身,从而就在“音声貌色”上表现出不同的爱敬方式。
  讲座最后,王中江老师指出,早期儒家的身心主从论不限于这三个出土的文本,也不限于儒家,其他子学家既有类似于这三个出土文本的身心主从表达,也有实质上的心对身体的伦理规范。而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希腊也有一个身心关系论,希腊语中的身体与心灵、灵魂的相对的词汇表达的身心关系也有的复杂谱系,如在柏拉图身心二元论的图式中,将身体的欲望和情感部分放在了心灵中,使之同灵魂中的高贵部分(理性、推理、正义等)同处在一个灵魂堡垒中,这就像是子学家说的心中有心那样。人类的心大体上都差不多,后天的人如何,主要是看人们如何使用他们先天的心,就像人们如何使用技术那样。
  讲座结束后,王中江教授与参会人员展开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并对提出的问题逐一做出了回应。本次讲座从“身心主从”角度加深了大家对早期儒家身心理论的了解,促进了各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对今后科研工作的展开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