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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召开理论研讨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论断揭示了社会和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关系。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奠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对于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尤其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召开 “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于2006年10月18日召开了“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赵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在研讨会上发言,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牧雨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纪检组长殷爱平出席了大会。北京市社科院的全体科研人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袁懋栓主持。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不同视角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1.赵曜: 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又一次深化

    赵曜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决定》是党中央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它的实施必将把我国建设成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个战略思想体现了党中央的高度政治智慧。邓小平通过总结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深刻指出,“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 。围绕这条主线,我们党通过拨乱反正,通过探索,提出许多马克思主义新论断,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境界,实现了思想认识上的飞跃: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二是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先于西方发达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像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初级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和处理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了这个认识就不会再犯过去的错误。以往社会主义者普遍认为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从而严重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实践中认识到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是首创,在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新理论,在实践上极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不断推进,在搞清了社会主义基本特色以后,势必提出更高更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是社会主义本质问题。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本质既不是公有制也不是计划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最终达到共同致富。这个孕育和衔接着社会主义。以消除剥削和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成果共享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论,强调人要与自然、社会和谐。但是从社会形态看,存在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不可能实现和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阶级差别,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都将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掌握了自然界的规律。到那时候,自由人的联合体将是一个和谐社会,这个无疑指的就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不是初级阶段。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大以后,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这是一个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极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李忠杰:辨证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

    李忠杰教授认为,《决定》从理论上提出了一个新的重要命题,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过去提的是三个,富强、文明、民主,现在明确增加了一个和谐。

    第二点认识是辩证地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和阶段性。任何社会都是永远存在矛盾的,就是共产主义也是如此。一个社会中,如果和谐因素占主导地位,这个社会相对就比较和谐;如果不和谐因素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条件之下占了主导地位,那这个社会就是不和谐的社会。我们所谓构建和谐社会是确立一种价值取向,确立一种永远需要奋斗的目标,我们需要永远朝这个目标前进,无限逼近这样一个目标。正是基于此,《决定》特别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要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而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
第三点认识,就是从深层次上把握动力与平衡两种机制的关系。一列火车要有动力,没有动力它就寸步难行;但是光有动力还不行,还需要平衡,各个部件中心的平衡,如果没有平衡它也是寸步难行。改革开放之后我们所有的改革措施主要是解决动力问题,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相应地又出现了一些不平衡、不规范的问题,于是我们提出科学发展观,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就是解决平衡问题。

    3.刘牧雨:以人为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刘牧雨在发言中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构想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以人为本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基础工程。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人民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基本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普遍过上幸福生活;要求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一个系统工程与促进人的主体发展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提。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需要我们处理一些重大关系问题,包括发展与和谐,公平与效率,改革与稳定,建设与生态等等。处理好这些重大关系,进一步确立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就能更好实现六中全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它把人的发展作为根本动力,从而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灵魂。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大战略思想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发展观和建设观的统一。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谐社会建设,首先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领会以人为本的思想,并且在实践中自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以人为本。
    4. 徐鸿武:公平正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意义

    徐洪武教授在讲话中谈了五点体会。第一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目标当中的一些论点深刻地包含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内涵,如《决议》当中指出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这样一个带有总体目标性质的命题,包含了很深刻的公平正义的内涵。另外还提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要形成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这样一个很重要的命题也包含了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这是我们在党的文件、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个伟大的创造。

    第二点,《决议》当中提出要建立合理科学有序的分配制度。《决议》当中鲜明地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分配制度,这是具有突出重要意义的。这个分配制度在当前阶段就是要实现提低、扩中、调高、取缔非法收入的思想要求,这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
第三点,《决议》提出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的许多重大决策,提出要促进城乡地区的协调发展。我们当前的矛盾最突出的体现就是城乡矛盾、地区发展的矛盾,《决议》在这方面提出了许多重大举措,这体现了我们党对现阶段矛盾的分析,是对矛盾的战略布局提出来的最有战略性的举措。

    第四点,我们党更加重视民生指标,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这是我们以人为本思想的最高体现。此外,决议当中更加重视财政体制的改革,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为民生指标的实现提供有利的物质保证,就是说我们现在已经具备建设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我们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民生指标的投入,实现我们的民生指标,这也是这次决议的一个重要的举措。

    第五点,就是更加重视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近两年以来是学术界讨论的一个最重要的热门话题,学术界提出了很多有益的重要意见,这次决议是吸纳了学术界的成果,鲜明地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

    5.徐崇温:妥善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徐崇温在发言中谈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发展的基本特征出发,提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他认为现阶段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统筹兼顾,缩小城乡、地区发展的差异。当前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就要统筹兼顾,实行工业反补农业的方针,建立以工创农、以城带乡,引导城镇健康发展,加快农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同时要协调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关系,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区域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市场机制,健全合作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的支持力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

    第二,十一五期间要把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事业,理顺分配关系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四个着力点。要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引导就业的作用,扩大作为民生之本的就业;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年化的措施,完善作为民安所在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充分发挥政府收入分配上的调节作用,理顺作为民心所系的收入分配关系;要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实现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建立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网络,实现全面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完整体系,积极营造促进社会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第三,不断促进公平正义与激发活力的统一。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激发社会活力相互统一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逐步建立全体公民机会平等,从法律制度、政府执法、司法等各个方面,使人人都能平等参与市场经济,参与社会生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6.邱守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是社会问题认识的深化。党的十三大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基本路线,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地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总体布局中间的一个环节,我认为这是对社会认识的一次深化。第二,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论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历史经验。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于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点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7.闫志民: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闫志民教授认为,第一,社会和谐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优势。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党和政府有可能做到完全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调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使其不断地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达到整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持续地向前发展。社会主义应该是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社会和谐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第二,社会和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国家机器将更多地发挥公共管理的职能。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加强,文化水平的提高,管理能力的增强,人民必然要求自己管理和处理自己的事务。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也一定会把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社会主义社会越是向前发展,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就变得越重要,社会和谐这个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将更加充分显示出来,成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并为共产主义社会,国家职能的完全消亡而出现的自由联合体的出现准备条件。

    第三点,社会和谐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成为其他一切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取向,也是共产主义社会最本质的特征。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正确地处理和不断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提高社会和谐的水平。这样我们个人的自由发展越来越有利于社会其他人的自由发展,使科学社会主义这样一个根本的价值取向越来越充分体现出来。

    8.梁树发:和谐思维与建设哲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第一,科学发展观具有和谐思维的特征。我们应该把科学发展观看作一个科学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不仅包含通常说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而且还应该包含五个统筹的内容,包含社会建设和四位一体的内容。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到科学发展观的每一个具体命题的结论都具有和谐思维的特征。

    第二点,和谐思维是主题转化和思维变革的结果。主题转换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实践主题转换,一个是理论主题转换。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转换,这就是从革命的理论转向建设的理论。建设理论应该说是根据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实践提出来的,而建设理论的发展要求,又提出了思维变革的需要,这种思维变革概括起来说就是由斗争思维转向建设思维或者像我们以前说的由斗争哲学转向建设哲学。

    第三点,和谐思维理论的意义在于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哲学基础。我认为和谐是一种运动,和谐思维是关于如何实现和谐的思维,是和谐实践思维。其现实性意义必然使和谐思维进到进入和谐社会的实际构建过程。革命只意味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开始,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是社会主义总的建设过程。建设则是重建秩序,秩序与和谐是统一的。和谐思维对建设实践的意义的根据在于,和谐思维本质上是一种能动的、积极的实践思维。

    第四点,建设以和谐思维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我认为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拥有它特定的研究对象,即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矛盾和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矛盾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如何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四位一体的问题。邓小平理论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进程,科学发展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趋于成熟。

    9.姚桓: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

    党内和谐是一个新提法,具有深广的意义和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党内和谐有四个特征。第一,党内和谐是在坚持共同的政治目标、价值追求和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这里的关键就是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党内问题。第二,党内和谐是充满生机活力而又安定有序的良好状态。第三,党内和谐是要创造一种机制,在坚持整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同时照顾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第四,党内和谐是广大党员共同提高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另外,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赵曜、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徐鸿武等也在研讨会上作了发言。各位专家深入的分析和论述,以及具有创建性的发言,对我们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决定》的内涵很有启发和帮助。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和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努力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在回答和解决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问题上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