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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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8综治所成果选编(3)

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径选择[1]

殷星辰

内容摘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种手段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社会治安管理的主要方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入非公经济组织,是改进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认清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其内容,强化其措施,是当前做好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由之路。

关键词:非公经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迅速,非公有制企业对各地经济建设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国非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经超过60%,其中非公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1/3左右。非公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更是达到20%以上。[3]随着非公经济的深入发展,非公经济组织的稳定和治安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因劳资纠纷、经营管理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企业员工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故、消防事故多发,对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消极影响。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和稳定刻不容缓。

1991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安管理方式已有16年的历史。16年的实践证明,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新时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机制,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在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影响愈益深刻和广泛的条件下,如何适应新形势下非公经济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的需要,填补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空白,寻找综治工作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紧密结合点和有效途径,成为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一、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执政党的五种能力之一。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把和谐社会建设列为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同等战略位置的“四大建设”之一。“综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性工作。而非公经济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公民”群体,推进综治工作,有效承担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相应责任,保障经济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创优发展环境的迫切要求

从非公经济组织自身看,综治工作是“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确保改革和生产任务完成,维护形象与声誉、增强凝聚力、提高经济效益”[4]的重要内容。在效益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生产中发挥的安定、安全作用对生产经营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形象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非公经济组织内部文化的重要内涵,对提升其在社会中的地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在生产经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好的非公经济组织是其生产经营规范的重要标志,更容易取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从非公经济组织外部看,综治工作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好非公经济组织的重大措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可以保证非公经济群体正确的经营方向,促进其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促使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发展氛围的形成,进而优化投资环境,促进自身的更快发展。[5]

(二)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

“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综治工作的有效载体,需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的重点在于深化基层“细胞”的创建工作。非公经济组织作为占较大比率的社会细胞,理应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之一,非公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也就必然成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大多数非公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对有关经济法规不熟悉,受骗上当、不必要的经济合同纠纷屡有出现;有的周边环境不好、纠纷调处不到位,各种矛盾层出不穷;有的内部经营管理不严密,内偷、外盗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等等[6]。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平安建设向非公经济领域的延伸,有赖于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创新综治工作内容的有效平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95日)中提出:“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这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应形势发展、与时俱进提出的重要要求。因此,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对综治工作领域的新扩展,是对创新综治工作内容进行的探索。

二、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基本内容

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非公经济组织性质的特殊性,其综治工作内容不能固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部内容上,应更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笔者认为,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基本内容应该是“做到三个落实,建立三大机制,开展‘三进非公’”。

(一)做到“三个落实”,构筑内部综治网络

一是领导机构落实。非公经济组织应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法人代表为治安第一责任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内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程,摆在应有的位置。要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事机构。有条件的要单独设立综合治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也可与党委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是规章制度落实。结合非公经济组织自身特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管理,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必须把握“三化”原则:既要依法制订,又要利于生产、符合实际,做到合理化;与其它标准有机配套,以行业标准规定自身管理标准、或用更高标准作规定,使之规范化;要与非公经济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兼顾,形成系统化。要在治安保卫责任、治保会例会、调解、帮教、岗位治安防范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巡视、护厂值班、消防训练、突发事件报告、有毒物品管理领用等方面健全制度,并制订一些具体且利于操作的考核细则。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例会制度,有针对性地研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综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部署工作任务。

三是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到位是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要求,非公经济组织内部全面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包安全的“三定一包”治安责任制。实行企业(单位)、科室、车间、班组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采取责、权、利“三挂钩”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全体参与、全员防范的责任,通过层层签约、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办法使其明确职守。

(二)建立三大机制,维护非公经济组织的稳定

一是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机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来员工、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非公经济组织中外来从业人员众多,组织形式相对松散,在用工管理方面,要严格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考察和管理,实行招工、录用登记,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房屋租赁,并探索实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公寓化管理,或者由非公经济组织就近统一代为租赁住宿用房,非公经济组织负好管理责任。

二是建立综治投入机制。要舍得花钱买平安,将综治经费列入非公经济组织的财务预算。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加强防火、防盗、防污染设施建设,建车棚、筑高墙、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加装技术警报装置等。要逐步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在重要部门和重点部位安装防盗装置,有条件的要加快安装联网报警装置和电视监控装置,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定期排查,及时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引导员工通过工会、民调组织调处纠纷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发生。领导对员工要做到婚丧、生病、纠纷、突发事件“四必访”;犯错误、遇挫折、有疙瘩、求帮助“四谈心”;失足青年进步、贡献大得奖、符合条件提干“三个一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成立调解组织,对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劳动关系、工资问题等矛盾纠纷,着力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力争从源头上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8]

(三)推行“三进非公”,优化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环境

一是推行法制教育进非公。要聘任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以普法和专业法学习为抓手,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员工的教育培训。综治部门及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案例分析和送法上门,使广大员工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真正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应把专门教育与日常教育结合起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同关心员工生活结合起来,增强非公经济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内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推行治安巡逻进非公。非公经济组织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组建治安保卫和巡逻队伍。根据自身规模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干部,选拔政治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社会治安保卫人员,或聘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做好内部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把保卫组织纳入所在地联防统一规划,有效整合巡防资源,实行多组织的联巡联防。

三是推行警务进非公。可以探索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派员制度,由下片民警兼任非公经济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派员,在非公经济组织的积极配合下,负责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并着重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开展综治工作。警务进非公,民警要严格执行不收礼,不增加非公经济组织负担,不拿非公经济组织任何报酬和不干预非公经济组织的正常生活的“四不”规定。[9]

三、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新的领域,在措施上,既要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又要结合非公经济组织自身的特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真正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

做好综治工作先要抓“龙头”,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同样需要党政领导的通盘协调和通揽全局。因此,党委、政府应是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主导,应把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为企地共建赋予新的内涵。有必要成立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综治办),依托在非公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协调与考核。地方政府应建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非公经济组织的突出治安问题;并且强化检查考核制度,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

切实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原则。政法部门必须提供专业化服务,使非公经济组织切实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位置,积极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非公经济组织搞好内部的安全保卫,通过主动上门开展工作,派驻保安队伍,拓宽综治巡防队工作范围,基层政法单位定期对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等方法,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对以非公经济组织为侵害对象的敲诈勒索、盗窃、抢劫等案件,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予以侦破。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即打,及时进行专项治理,不使其泛滥成灾。对侵害非公经济组织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对徇私枉法的、充当侵害非公经济组织的犯罪分子“保护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优先办理,及时办结。对涉及非公经济组织的经济案件,做到依法快立案、快审理、快宣判、快执行,切实提高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水平。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将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与综合治理其他方面工作一样,进行常规管理。根据各自特点,下发年度责任书,实行法人责任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年度考评和奖惩。同时,定期采取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座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综治特派员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测评结果反馈给其管理部门,并与年度考评挂钩。每年度综治委组织评优,并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二)真正发挥各部门能动作用

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的能动作用至关重要。应按照统一部署,发挥各自优势,发动各方面的力量,增强整体效应,齐抓共管,形成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办应全力加强指导,从基础建设开始抓,帮助非公经济组织组建综治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帮助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协调他们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保证书。

综治特派员进驻非公经济组织要制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高效开展工作,协助非公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协助抓好干部员工的法制教育,指导完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使非公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应定期到非公经济组织办公,协助处理问题,如遇急难事件,及时赶到进行指导和提供服务;积极参加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例会和各项综治活动。

各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管理,有效预防对非公经济组织执法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生产、经营秩序。组织部门要帮助建立完善党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帮助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好入门关,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活动,清理整顿经济秩序;技术监督部门要帮助非公经济组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信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影响生产经营的行为;宣传部门应加大对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非公经济组织综治重要性的认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真正发挥奖惩激励作用

对非公经济组织来说,要让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作用,必须有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奖惩到位是非公经济组织综合治理得以顺利开展的内在动力。在操作中必须做到“三重”:重在精神鼓励为主,提倡无私奉献;重在物质奖励,用以激励先进;重在教育,同时不忘惩罚。

把非公经济组织纳入综治先进单位评选。被命名为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的,授予法人代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要把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与其升级、信誉评估等综合性资质资格认定结合起来,社会治安模范单位优先参加评比认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的,由当地综治委责令限期整改。可采用公开通报并行使一票否决权等办法,使一些思想麻痹、疏于防范、有章不循、制度虚设的单位接受教训。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发生重大盗案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要坚持实行整改监督机制;对失职渎职者加以查处,轻者党纪政纪处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体现惩罚和制约的威严。

(四)真正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选择一些经济效益好、员工素质高、发展势头好的非公经济组织作为示范点,集中精力抓出成效,为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综合治理工作示范引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追求不符合实际的高标准,应分类指导,办实事,求实效,扎实推进,常抓不懈。把“安全车间”、“安全班组”等安全创建活动作为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帮助开展创建活动,通过联建、共建、合建等多种创建形式,较好地解决非公经济组织综治人员少、任务重,直接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协调难、检查考评难、经费保障难等问题。

(五)真正发挥宣传的引导作用

宣传到位是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第一前提。要促使非公经济组织主动出击,建立综治宣传阵地,营造学法用法氛围。要善于运用黑板报、广播、画廊、厂报厂刊等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从意识形态、思想道德、法制观念等方面进行灌输,使综治工作意义、目的、内容、任务进车间、到班组、入人脑,唤起人人参与的热情。运用发生在非公经济组织的法律事件、事实和案例,以事喻法,以案说法,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对在综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等事迹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给予表彰,形成人人“学先进、当先进”的环境与氛围。[10]




[1]本文发表在《学习与实践》杂志2007年第10期。

[2]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单行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1月版,第25页。

[3] 黄孟复、胡德平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第三卷(2005-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1月版,第2页。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95。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长治久安之策(增补本)》,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43月版,第191页。

[5] 周育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价值的思考》,《兵团工运》2005年第8期。

[6] 根据山东、浙江、福建等省报刊和领导讲话整理。

[7]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长治久安之策(增补本)》,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43月版,第199页。

[8]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06524)。

[9] 赵志新:《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新途径》,中国平安网,20061109

[10] 郑道溪:《拓展综治工作,推进民营企业平安建设》,中国平安网,20061109


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打造过硬的治安环境[1]

——对北京市朝阳区构筑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体系的调查与思考

 

殷星辰

内容摘要: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具活力、最有生气的一支重要力量。非公经济组织数量已占到全市经济企业总数的90%,从业人员已占到北京市职工总数的72.3%以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组织成了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故、消防事故发生率明显高于公有制企业,这给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也给首都的社会稳定带来很多隐患。为给非公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亟待加强。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朝阳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证研究,提出了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防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公经济  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和主要增长点。截止到20063月,我市共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3.04万户,占全市经济企业总数(25.58万户)的9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达509.92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705.15万人)的72.3%以上。不论是发展经济还是保持社会稳定,非公有制经济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看,不但大量的三资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还处于政府治理的“盲区”,而且现有的治理结构也存在诸多缺陷,没有形成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还很普遍,给首都的稳定带来很多隐患。来自公安部门的治安案件数据统计显示,80%治安案件发生在基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故、消防事故多发,特别是因劳资纠纷、经营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的群体事件、生产事故等,都暴露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安全管理和治安防控中的问题。加强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繁荣首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机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入非公经济组织,是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工作,也是改进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状况、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为此,北京市社科院“首都非公经济组织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课题组在北京市朝阳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对朝阳区的非公经济组织进行了为时三个月的调查,摸清了非公经济组织的基本状况、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主要观点和对策建议。

一、非公经济组织的现状和主要特点

从调查情况看,朝阳区的非公经济组织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截止到2006年底,我区共有非公经济组织127444户,占全区社会单位总数(134666户)的94.6%;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达108万人,占全区职工总数(1463949人)的73.8%以上。二是差别明显。在百万元以上的有12941户,五百万元以上的有2660户,千万元以上的有1801户,亿元以上的有418户,以上合计占全部非公经济组织的13.9%。其余非公经济组织均为中小型企业,占总数的86.1%。非公经济组织工作场所极为分散,且差别很大。其中自建办公场所和厂房的仅百余家,其余绝大多数单位都租用饭店、写字楼、单位房屋或居民私房为自己的工作场所,流动性强。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具有学历高、收入高、素质高的优势;小型单位,尤其是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者,呈现多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为主,学历低、收入低、素质低的劣势。三是无主管。99%以上的单位都无上级主管单位。单位人员没有相对稳定的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四是管理松懈。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差的问题。“4.9”涉日游行、大量由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生产死亡事故(占全区总数的79%)等方面,都暴露了非公经济组织管理中的问题。

二、非公经济组织的政府治理

目前对非公经济组织的组织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属地管理上,形成了区、街乡、社区(村)三级责任制体系。朝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每年均将对驻区单位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下达给街乡,街乡综治机构据此通过和地区内主要社会单位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这些单位身上;对中小单位,则按照层层落实的原则,落实到社区或者村委会身上,由此将对社会单位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体系中。在工作实践中,综治委还总结推广了创建平安单位等系列活动,通过分区划片管理、定期召开例会、定期开展检查等措施,强化地区社会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二是在专业管理上,区相关职能部门均将其纳入了各自工作范围。朝阳区公安部门将全区4526家单位纳入内保管理,将2748家特种行业单位纳入治安系统的特种行业管理;朝阳区发改委、商务局、以及工商、税务、消防、安监、统计、环保等单位,均从自身职能出发,对包括非公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社会单位依法进行行政管理。三是在行业管理上,各行业协会对非公经济组织形成了一定覆盖。朝阳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作为工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加入协会的56821户会员单位进行行业管理;朝阳区非公经济党工委、区工商联从统战的角度,对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中共党员、政协委员进行联系;区商业联合会、建筑行业协会、国际商会、侨资企业协会、餐饮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各社会团体,以及酒吧街、商市场等管委会,作为相关行业的代言人,发挥了行业管理以及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朝阳区政府构建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体系的尝试

针对非公经济组织数量多、差异大,街乡情况不一等特点,朝阳区综治委感到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能追求一个模式,而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他们按照企业类别进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依托非公有制企业协会模式。非公有制企业协会是联系政府和非公经济组织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朝阳区综治委以高碑店乡高井村非公企业协会为依托,成立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非公企业协会综治委,由协会党支部负责协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由协会综治办向成员单位下达责任书,明确国务院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明确参与地区安全稳定的任务,明确正确处理劳资关系,依法办事的要求等。各企业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向协会负责。所需经费由协会向入会企业收集。实现了非公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覆盖哪里。通过上述方式,使这一地区非公经济组织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了全面覆盖。

二是依托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管理机构模式。望京产业开发区汇集了诸多非公经济组织,朝阳区综治为依托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综治工作的落实。所需经费由管委会单列支出。每年年初管委会统一向各企业下达任务,并与各企业签订责任书,由各企业向管委会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责任。区综治委每年对开发区的综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管委会建有群防群治队伍,有专职保安、社区巡逻队伍、治保积极分子以及公安派出所、工商、城管队伍。

三是依托市场主办单位模式。对于秀水街、百脑汇等经营场所,朝阳区综治委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了三个主要环节。第一,由主办单位成立市场管委会。第二,由管委会负责整个市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三,管委会与各经营摊点(主)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由摊点(主)向管委会负责。

通过以上措施,朝阳区政府在试点地区的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了治安防控体系的基本架构,做到了社会治安有人管、有人抓,机构健全、经费落实,为改善上述地区的治安状况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朝阳区非公经济组织存在着以下五个主要问题。一是没有行政综合管理机构,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失去了依托。当前,非公经济组织已经成为朝阳区社会单位的多数,但政府并没有建立非公经济组织专门管理机构,以至于大量非公经济组织游离于行政体系之外。公安部门是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其管理对象仅限于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主要单位;区工商、税务、劳动、城管、物价等相关部门只是从自身职能出发,对非公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管理,管理方式以行政审批和办理具体行政事项为主;区发展计划委、商务局、科委、投资局等部门对非公经济组织的管理仅限于经济领域,大多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和服务。二是法规滞后,对非公经济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的不作为无法进行追究。当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因此对非公经济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的不作为无法进行责任追究。最新颁布的国务院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只是就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做规定,相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广泛内容显得过窄。三是非公经济组织内部重经济效益,轻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甚至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无人过问。四是没有统一的行业组织,各社团协会交叉林立。目前与非公经济组织相关的各种官方、半官方的社团协会组织众多,但多而不统。按有关法律规定,各种协会的会员都是来去自由,因此,没有一个协会能将全部非公经济组织纳入进来。目前全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过11万户,但私个协的会员已经减少到不足3万户,仅占总数的38%,大多数的私营和户体经济组织脱离于协会管理之外。五是非公经济党建、团建、工会建设工作尚处初始阶段,覆盖面不够。我区已经建立起了非公经济党工委和非公经济团工委,区组织部、区总工会也将非公经济党建和工会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截至2006年底,朝阳区非公经济组织中累计建立党组织130个,团组织338个,工会8600家,工作成效明显,相比全市也走在前列,但相对于全区11万余户非公经济组织的总量来说,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覆盖比例还很低。

五、加强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的对策建议

从调查情况分析,我们认为,要实现对非公经济组织的有效管理,需要建立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法律法规为支撑,以行政管理为依托,以党的建设做带动,以目标管理为主导,以行业管理为纽带,以群团组织作补充,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相关机制健全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地区非公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范畴。二是制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管理规定。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以责任制的形式对非公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参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任务进行明确,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北京市也可先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进行修订,以满足当前基层工作的需要。三是建立政府非公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建议在政府系列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将非公经济组织纳入政府的日常管理,纳入目前党和政府赖以进行社会管理的各种机制体系框架中,使其由无主管单位变为有主管单位。四是各级综治委设非公经济综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在各级综治委内部建立非公经济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与非公经济组织相关的各类协会、部门、团体纳入进来,形成以综治部门为主导,各部门、组织、团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用责任书的形式对非公经济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进行明确和固定。五是整合现有各类协会组织,建立区域性总商会。整合现有与非公经济组织相关的各类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消除过去协会过多、互相交叉且缺乏统一管理的局面。在各级行政区划内建立总商会,通过实行强制性入会手段,把地区内的所有非公经济组织联系在一起,并担负起相应的行业管理责任,实现非公经济组织的自我管理。六是加强非公经济党建、团建和工会建设。改变目前非公经济党工委设在区工商联的状况,将其设在区委组织部或新成立的区非公经济管委会或区总商会。依托各地区团工委,将非公经济组织的团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在所有的劳动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七是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现有组织的作用。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类别众多的特点,将其按照大型企业、租用写字楼的公司、成建制的商市场、地区社会面普通门店等性质进行分类,对大型企业,充分发挥公安内保部门的作用,运用国务院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来加强管理;对租用写字楼的各类公司,通过与写字楼物业部门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物业部门组织租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稳定的责任,以此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成建制的商市场,充分发挥现有的商市场管委会的作用,通过将商市场管委会纳入各级非公经济管理机构、将其管理工作纳入全区非公经济管理责任体系的方式,来强化管理;对地区社会面普通门店,通过充分发挥街乡综治机构、地区派出所以及地区商联会、工会联合会等机构的作用,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稳定管理。八是增加政府综治部门人员编制,确保稳定工作落实。在区级综治机构设立专门科室,作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街乡综治办增加编制,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加强综治机构建设的办法,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安全稳定工作有人管、有力管的局面,从而确保各项安全稳定措施的落实。


对健全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治安防控体系的思考
[2]

殷星辰

内容摘要: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非公有制经济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持续高发的违法犯罪及群体性事件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了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灾区。本文从政府治理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建设两个角度入手,在借鉴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谈了构筑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体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希望能够对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治安防控工作、对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有所裨益。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  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和主要增长点。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共有460多万户,占法人企业的60%以上,创造了近40%的国内生产总值。个体工商户共有2500多万户,成为税收、出口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劳动者就业提供了大量的岗位。十几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增加就业岗位500万至600万个,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四分之三。也就是说,城镇每新增四个就业岗位,就有三个是由个体私营企业提供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的主渠道。

然而,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对社会的贡献不相称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却成了治安问题、刑事发案和重大矛盾纠纷的主要发生领域,成了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灾区。据山东省威海市统计,从2001年到2003年在威海市刑事发案、到市集体访、治安灾害事故中,非公有制企业分别占到56.7%、336%和633[3]。这一现象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主导因素。如果再不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治安的治理,将对非公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因此,非公经济组织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往往只顾埋头发展经济,不重视社会治安,缺乏加强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对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的要求和措施重视不够、落实不够;

一、克服模糊认识,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而政府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中转变过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新型组织的监管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负责社会治安的政府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在管理上存在着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这是造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治安和刑事案件高发、群体性事件不断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愈加重视,并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指出:“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强调各级要“改进和完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防范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接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因此,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和矛盾纠纷的发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事关执政党地位巩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认识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克服“不敢管”的模糊认识,解决“不会管”的问题,把构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治安防控体系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深入扎实持久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平安创建工作,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完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

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防控措施之所以不落实或落实得不好,除了企业的经营者在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外,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未能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起社会治安的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非公有制企业应承担的治安责任不明确,政府没有把企业的治安状况纳入对企业的监管、考核之中。因此,应该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建立起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建议各地党委、政府(主要是乡镇、街道一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与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治安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治安负总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各地和有关部门可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和措施,将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与企业升级、信誉评估等综合性资质资格认定联系起来,与企业家的各种荣誉和实际利益挂起钩来。企业申报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须报经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为维护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企业家,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导致企业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其评先进、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应把企业治安防范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和各班组,并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形成安全生产、保卫责任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堵塞治安漏洞和隐患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治安防范机构、组织、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营者对治安管理存在片面认识,认为社会治安工作是政府和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事情,不愿意设立保卫机构,不愿配备保卫人员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甚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方面也缺乏必要的投入。有的虽然设立了保卫机构,但人员不到位,形同虚设。还有的甚至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属地管理持抵触态度。因此,治安防范漏洞和隐患相对较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部的治安防范机制。

一是在非公经济组织中普遍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如对一些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就业人口多、条件成熟的非公经济组织,依据政府规章的规定,鼓励企业建立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并结合其行业特点和治安状况,配齐配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经费。对于一些暂时不具备条件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的非公经济组织,采取抓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分期分批分年度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而对于一些投资规模小、就业人口少的非公经济组织,应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从事企业内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指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如门卫值班、治安巡逻等治安防范制度,工作、生产、经营、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教育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确保这些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落实企业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着眼于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一支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保安队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没有能力建立专职保安队伍的企业可在本企业员工中依照一定条件选聘一些义务调解员、义务消防员、看楼护院队员、治安信息员作为本企业内部的群防群治队伍。要重视专职、兼职、义务队员的岗前审查、培训、管理工作,以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维护企业稳定中的作用。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安装治安防范设施,并保持性能良好,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自动报警和监视控制装置。积极发动有条件的企业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和其它现代化的技防设施,全面提高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非公有制经济中党的组织、群团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这些企业的贯彻实施,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劳资纠纷,化解各类矛盾。政府有关部门应指导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工会主席或党支部书记为主,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或调解委员会,发展专兼职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加强对企业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围绕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排查,掌握动态,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指导企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对能解决的问题尽快予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调解工作,通过正确引导和及时排解,避免矛盾激化和复杂化,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要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员工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和法律意识淡薄这一实际,政府有关部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把普法教育作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使员工学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有效预防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政府和非公有制企业间的互动,形成政府与企业抓治安防控的整体合力

非公有制企业的治安防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架起政府连接非公有制经济的钢铁桥梁。指导、帮助本地的非公有制企业搞好治安防控工作应是政府部门,特别是政法、综治部门责无旁贷的义务,要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主动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联系和沟通,切实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取得非公有制企业的理解、支持。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比较集中的地方,所在地的政法、综治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对各企业的治安防范力量进行整合,采取切块编组办法,形成防范区域,区域内各企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组织统一的保安联防队伍,加强区域内的协作联防工作。同时,将企业的治安防范工作向外延伸,使之与社会面的治安防范体系有效对接,扩大防范的覆盖面,形成治安防范的合力,提高治安防范的社会效果。

对分散在居民小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政法、综治部门应指导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小区聘用的保安员、看场员、值班员、护厂员、门卫,联合组建治安联防队(组),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治安职能、消防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出租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在派出所的指导下统一开展巡防工作,克服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弊端,形成区域联防联动共保平安的整体合力。

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周边的环境要加大整治的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政法、综治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周边治安乱点进行摸排,重点打击以企业和企业主为侵害对象的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影响大、危害大的恶性案件、现行案件,政法部门要依法快侦破、快起诉、快审判、快执行,尽量减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者的损失,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者真心诚意地拥护和支持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多渠道筹措经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防控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防控工作的经费投入上政府要一视同仁,不搞双重标准,凡是公有制企业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也要有。对有些投入,也可采取“政府出一点,企业拿一点”的办法。另外,综治、公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联系保险公司,开设新的险种,由治安巡防队伍、出资业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特约保险协议,向保险公司缴纳一次性保险费,一旦出现保安人员执勤受伤或企业发生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等特约理赔事项,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


加强技术防范推进科技创安[4]

殷星辰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技术防范在推进科技创安中的重大作用,对如何顺应时代要求,着力解决依托技术防范推进科技创安中的具体问题,保证技防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技术防范  科技创安

 

进入21世纪,传统的人防物防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治安防范的需要,加强技术防范手段的推广和应用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已成为当务之急。中发〔20014号文件强调:“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并明确提出“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这既为创安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建立一体化打防控体系的现实要求。面对社会治安难度日益加大,各种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创安工作必须充分分享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充分运用并不断发展完善安全技术防范手段,提高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依托科技建立打防控一体化体系,走科技创安之路。

实现打防控一体化,就是要建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点线面结合,全时空、多层次、主体化的社会治安网络,重点抓好社会巡逻防范、技术防范等五大网络,通过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的主体化防范模式,达到全面设防,长治久安的目的。加大技防工作推广力度,形成技防规模效应,通过推广安装区域报警网络系统、治安动态监控系统,重点要害单位及居民社区报警监控系统等实用的技防设施,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创安活动,整合技术防范资源,切实增强整体防范效能。

一、深刻认识技术防范在推进科技创安中的重大作用

技防手段的成功运用,使科技创安工作由被动接案向主动防范转变,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提高重点要害单位、部门和重点防范部位的防范效能。根据金融系统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规定,加强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及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存放场所的技防管理,营业场所采用报警监控技防措施,安装防弹玻璃等相应的物防措施,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财务室、营业场所、仓库、贵重物品集中存放地的技术防范能力。

二是建成重点繁华街区和商业区的主体防控网络,提高预防犯罪的能力。以监控报警网络建设为龙头,以控制街头案件为目标,以社会监控和社区联防为基础,建设街头控制与内部防范内外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能大幅度降低发案率,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各类案件的发生。

三是大力开展居民社区的科技创安活动,提高百姓安全感。全面推进社区技防建设,是为顺应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坚持群众路线,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人是社区的主体,社区内居民的生活、工作等一系列社会活动都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作为一种安全上的客观需求,社区安全防范问题自然成为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以警民联手协作为手段,立足社区,最大限度整合社区安全技防资源,实现群防群治,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预防控制网络,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着力解决依托技术防范推进科技创安中的具体问题

依托技术防范全面推进科技创安,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技防立法建设,理顺技防管理机制。技术防范在我国虽有近20年的历史,但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加强立法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安全技术防范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推动各项工作难度相当大,各项工作需要法律的保障,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此,必须逐步建立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业务指导,综治委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

二是正确处理人防、物防、技防的关系,确保形成合力。通过进一步发展技术防范,使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建立社会治安打防控的完整网络,实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目标。如果将人防、物防、技防的防范能力均设为1,则安全防范系统的防范能力至少大于3,即:1113。三种防范手段相互作用,默契配合共同形成立体全时空的打防控体系,其防范能力必将大于各手段单独存在时的防范能力总和。

三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科技创安,必须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路子,通过公安机关、新闻媒体对科技创安工作的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技术防范意识,让大家了解、认识和接受技术防范,树立安全是商品的新理念,谁出资谁受益,建立“受益者出资,企业经营,政府监管”的机制。从而突破制约科技创安深入开展的瓶颈,形成良性循环,使科技创安具有持续发展的后劲。

四是抓住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在一个区域或一个系统大规模推行科技创安,是一项有难度的系统工程,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必须有一个统一、科学、合理的规划。规划应充分考虑当今安全防范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居民、单位的可承受能力,考虑现实与未来发展的需求,尊重科学,尊重客观规律,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本着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当前,技防工作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针对一个时期内发生频率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针对一个时期内案件多发地区和场所进行;针对银行文博、财务室等各类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针对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居民住宅进行;针对大型集贸市场、繁华商业街、重要交通枢纽等治安复杂场所进行。

三、顺应时代要求,保证技防工作健康发展

我国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是在公安业务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公安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我国正逐步融入全球一体化的经济洪流中,人、财、物等方面呈现大流通趋势,社会治安日趋动态化和复杂化,高科技手段犯罪也在不断上升,人民群众对安全的需求日益增强。在这一形势下,安全技术防范将逐步向社会化、商业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一是商业化趋势。树立技术防范是商品,“花钱买安全”的意识。安全是一种社会需求,经济越是发达,这种需求的市场就越大。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职责是义务的、无偿的,但这种义务指的是普通意义上的社会安全,企业、公民个人特殊的安全需求已超出政府和公安机关职责范围,这就需要通过自行投入来解决,政府没有提供这类服务的义务。在国际上,这是一种通行的原则和普遍的认识。但在我国,百姓乃至企业事业单位,对这种特殊行业的特殊商品属性认识还很不够,许多人还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出事怪警察”。对此,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新闻媒介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技术防范是商品,积极倡导“花钱买安全”的观念,形成“谁需求,谁投入,谁受益”的良性循环机制。只有这一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技防工作才能产生一个质的飞跃。与此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更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安防企业的作用,使“安全”这种特殊商品实现商业化运作,更好的造福群众、造福社会。

二是社会化趋势。政府要有意识的引导经济组织参与资本投入,以此为手段带动整个民间力量,基于“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考虑,促进安全防范资本投入社会化。国际经验证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行业管理社会化也会相应发展,政府不可能也不必要把一切企业和社会事物都管起来,必须依靠各种中介组织参与承担,实现安全防范行业管理社会化。

三是网络化趋势。迅猛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为实现安全技术防范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手段,使技防与信息产业、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等先进技术紧密结合,不断向纵深发展。依靠不断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安全防范系统将更多地通过新建安防网络或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将原来零散、孤立的报警点连接起来,再配以相应科学的运行保障机制、接出警机制,大量发展区域报警网络,使安全防范系统日益呈现网络化发展趋势。


深化科技创安应着力把握的几个问题[5]

殷星辰

内容摘要:本文探讨了如何确立科技创安的正确方针,设定科技创安的目标标准,抓住科技创安的关键环节,畅通科技创安的工作渠道等问题。

关键词:科技创安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科技创安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力武器。适应新形势,面对新情况,不断增加科技创安工作科技含量势在必行。当前,深化科技创安应着力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立科技创安的正确方针

科技创安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政领导,群众参与,政法为主,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科技主导,服务中心”的指导方针。

党政领导,就是要把创安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做好科技创安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各级必须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和部门领导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为科技创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群众参与,就是要通过教育、宣传等形式,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探索科技创安渠道,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群建的组织体系,切实推进治安工作的社会化,使科技创安工作扎根于群众之中,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创安人人有责的局面。实践证明,群众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如何是衡量科技创安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政法为主,就是政法机关在科技创安活动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职能,积极帮助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落实好科技创安活动的各项措施。这是开展科技创安活动的重要保证。

综合治理,就是要通过创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要加大督察力度,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使科技创安工作扎实有效。

维护稳定,要求各部门尤其是政法部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从本职工作出发,通过一系列科技创安手段,运用科技力量解决纠纷隐患和治安突出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它是科技创安工作的根本目标。

科技主导,就是要以应用高新科学技术为动力,坚持信息化带动科技创安的现代化,不断提高科技防范水平,积极构筑打防控一体化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工作质量,提高创安效能。

服务中心,就是明确服务经济发展是科技创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技创安活动中必须把服务中心工作贯穿于整个过程,把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作为科技创安工作的切入点,把服务送到企业、把平安留给企业,坚决打击影响治安稳定、妨碍招商引资的各类违法犯罪,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的治安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设定科技创安的目标标准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根本标准,也是衡量科技创安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根本标准。因此,在科技创安过程中,必须围绕总目标,把致力于解决好刑事案件高发问题,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治安突出问题,致力于解决好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做好打防结合文章,从源头和根本上将解决好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纳入科技创安工作总体要求之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量化以下五个指标,即:案件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重特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影响本地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发挥明显;长效管理机制到位;群众安全感增强,治安工作满意度提高;工作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只有量化和细化科技创安的目标标准,才能确保工作有的放矢,才能解决好当前科技创安工作中出现的深化难、操作难问题,切实防止科技创安工作在低层次上的循环。

三、抓住科技创安的关键环节

科技创安工作要从当地治安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从实践情况看,必须着力抓好“打、防、管、教、建、投”六个重点环节。

打击是科技创安工作的首要环节。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适时集中打击和日常打击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作案、杀人、爆炸、绑架、强奸、劫持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抓好对以侵财型为主的多发性案件的侦破工作,抓好对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

防范是科技创安的关键环节。治本重于治标,公安机关要大力推行社区警务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动和依靠辖区的治安保卫力量和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大力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工作,促进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

管理是科技创安的重要环节。在科技创安活动中要把加强人、地、物的治安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起人口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缓刑、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等五种人员的监管、帮教、控制工作,要进一步摸清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底数,落实好监控措施。

教育是科技创安的有效环节。加强对全民的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是治安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基础。创安实践表明,公民法制意识提高了,对促进科技创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当前普法教育活动,要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准,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

建设是科技创安的核心环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础建设抓好了,科技创安工作才能持之以恒。当前要集中抓好社区园区警务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在防控体系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加强以破案追逃、预防和处置暴力性群体性事件、社情预警、矛盾调处、信访、执法等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投入是科技创安的可靠环节。本着广开渠道、多方筹资、优质高效、合理布局、科学投入的原则,既要引导政府启动科技创安发展投资,促进科技创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又要通过市场运作形式吸引投资,达到“双赢”效果;还要强化物业小区投资责任,对规划、在建和建成的物业小区,规定技防设施的投资原则。如要将小区周界防范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列为小区应具备的配套附属设施,确定由开发商建设完成的原则;将小区电视监控系统,列为公益性项目,确定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先期垫付,从服务管理收益中逐步收回的原则;将楼宇对讲系统列为与居民利益直接相关的项目,确定物业管理部门在征得业主认可后,一次性收回此项投资的原则,全面启动科技创安投入工程。

四、畅通科技创安的工作渠道

理顺关系、畅通渠道是做好科技创安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科技创安工作目标的可靠保障。当前,要着力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要处理好创安与严打整治斗争的关系。集中打击是严打整治的首要环节;基础排查是严打整治的有力抓手,而科技创安是巩固和完善严打整治成果的有效载体,是推进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打整治斗争实现社会治安新的明显进步。

要处理好继承和发扬的关系。当前,科技创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难点,原有的一些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等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创新、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创新与发展上下功夫。既要大胆学习借鉴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又要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开拓性的大量汲取社会科技力量,做好科技创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保持科技创安工作旺盛的生命力。

要处理好硬件和软件的关系。开展科技创安工作离不开人、财、物的投入。在硬件的投入上,一要靠政府,二要靠社会,把“花钱买平安”思想体现在科技创安的全过程,真正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落实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措施;软件建设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落实好党政科技创安责任制,健全科技创安检查、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要处理好点与面、条与块的关系。解决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城乡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根据城乡自然区域和治安状况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创建模式,实施不同的科技投入,明确科技创安内容,提高创建标准,落实创建责任。同时,要注意条块结合,根据各部门管理权限,抓好下属单位的科技创安工作,以在全社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科技创安工作格局,防止出现死角。

要处理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治标就是要侧重眼前,着力解决好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治本就是要放眼长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制度为保障,真正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有关人员,确保科技创安工作天天抓、月月抓、年年抓,防止抓一阵放一阵、紧一阵松一阵。


打造现代化的保安押运队伍[6]

殷星辰

内容提要:保安押运队伍的建设是安押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决定着保安押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必须适应时代要求,紧紧抓住保安押运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从确立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培养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夯实现代化的素质基础入手,努力实现保安押运队伍的现代化。

关键词:保安押运  现代化

 

保安押运队伍是保安押运工作实施的物质基础和直接承载,是保安押运工作展开的根本和保证。保安押运队伍建设的好坏、素质如何、能力和作用发挥得怎样,直接决定着保安押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保安押运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适应时代要求,推进保安押运行业发展,必须紧紧抓住保安押运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努力实现现代化。

一、确立现代化的思想观念

人类历史上的每次重大变革,总是以思想进步和观念更新为先导。没有观念的萌动,没有变革现实的需求,就没有勇于改革的胆略,更谈不上保安押运队伍建设的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的保安押运队伍,必须加强现代化的思想观念武装,也就是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立起符合时代变化、反映时代特征、代表时代发展趋势的思想观念,引领保安押运队伍建设。当前,最突出的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融于保安押运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和面临的形势、任务,着眼提高保安押运队伍的战斗力,形成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制度措施。

确立以人为本观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涵。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既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又是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告诉我们: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革命行动最终都只能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因此,推进保安押运行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发展的主体——保安押运队伍建设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关心人、尊重人、解放人、发展人有机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的全面发展和保安押运队伍战斗力的整体提高。具体而言,首先,在政治上激励。围绕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他们牢固树立国家利益、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大局观念,铸牢崇高的理想信念;切实把握保安人员的需求及思想、心理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尊重他们的个性和民主权利,尊重并努力满足他们求知成才、完善自我的正当需求;对其工作绩效进行及时、客观公正地考评,严格实施奖惩,以激发其工作热情和斗志。其次,在工作上保障。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军事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注重他们潜能的开发和利用,不断为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环境;以提高保安押运队伍战斗力为目标,合理配置保障资源,突出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装备先进的通讯、车辆、防卫工具以及技术装备等物质保障,使“英雄有用武之地”,工作得心应手、如虎添翼。第三,在生活上关心。要保证保安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解决住房问题,关心其身心健康和文化娱乐生活,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全体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人身意外综合险”;要精心爱护,放手使用,在上下之间建立起平等、信任、合作的良好关系,全力支持他们,让他们敢于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聚人之心、解人之难、动人之情、集人之智、合人之力、正人之行”,增强保安押运公司的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确立全面建设观念。保安押运公司的领导要有超前的战略眼光、有识才的慧眼、聚才的方法,用崇高的理想、高尚的精神引导和激励各种广大保安人员在公司建功立业,推进保安押运公司的全面建设、整体发展。要科学设置机构,着眼建立从上到下有效的工作系统,在机构名称、设置、职能分工等方面予以统一和规范,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等。在此基础上,着力把好以下关口。一是进人关。制定《招聘保安押运人员条件》,从招收、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考核录用、试工等诸多环节层层把关,精心挑选,宁缺毋滥,保证保安押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良好的队伍形象。二是培训关。建立专业培训中心,配有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有一支较稳定的兼职师资队伍,根据保安守押业务的实际需求,按不同岗位,组织实施对保安人员的封闭性、军事化培训。三是出口关。采取竞争聘任制,将优秀的保安人员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建立淘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和低分培训制,对不合格者分别予以换岗、试岗、待岗和辞退;按照相关规定和辞退办法,对那些不具备条件,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要予以调整,特别是对那些纪律散漫、作风松弛、违规违纪、仪容不整、举止不端、文化业务素质低下等不适合从事保安押运工作要坚决予以辞退。四是激励关。规范保安公司队伍的组织人事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在队伍管理中建立并实行“竞争上岗、绩效考核、低分培训、末位调整”制度,实现队伍的动态管理,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推行目标管理,科学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规范立功创模活动,要把立功受奖、立功创模作为队伍激励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队伍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五是监督关。设立专门或机动督察队,按标准配备督察装备器材,聘请特约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和客户进行监督,及时收集监督意见和反馈信息,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激发保安队伍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极大提高整个队伍的工作效率。

确立综合治理观念。保安押运公司要始终把队伍管理置于重要位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调动和激发保安押运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管理,狠抓保安押运队伍的内务条令的贯彻落实,多途并举,强化队伍管理。首先从教育着手。围绕牢牢占领广大保安的思想阵地,用先进的理论、先进的观念、先进的文化引导、教育、激励和管理保安押运队伍,不断探索解决与国际惯例接轨所产生的保安思想上的新问题,抢占未来思想政治工作的战略制高点,加强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增强其法制观念;要加强养成教育,提高其道德水准。其次从制度着手。按照管理正规化、工作规范化、行动军事化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治与业务学习教育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押运期间防范操作规程、枪支弹药管理使用办法、押运员岗位职责、保密制度、押运驾驶员岗位职责、押运制度、押运队员内务规定、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则,日常工作实施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坚持狠抓政治建队、业务学习和军事化管理,不断增强押运人员的政治觉悟、业务技能,树立他们的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优意识,把队伍管理和执法活动纳入正规化轨道,使队伍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三,从研究探索入手。深入研究事关保安押运行业发展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按照“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的要求,把保安押运队伍建设作为筹划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新的视角观察事物,用新的观念研究问题,用新的办法解决矛盾,用新的机制提高效益,认真思考和谋划保安队伍建设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探索依靠制度管、落实奖惩机制管等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实现保安押运队伍行为规范化、能力素质标准化、绩效评估科学化、管理保障制度化。

二、培养现代化的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结构、习惯和方法等因素的武装下,在实践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思维工具去描述、理解、把握客观事物的思维活动样式。思维方式最突出的特征是有着巨大的能动性和指导作用,曾被恩格斯誉为“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正如江泽民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也必须符合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本身也应现代化。”可见,思维方式现代化是实现保安押运队伍现代化的核心。实际上,保安队伍思维方式现代化是指其在积极发现、沟通、组合符合时代要求的各要素中抽象、概括、形成科学思维方式的过程。有了现代化思维方式,就有利于不断增强主动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有利于克服当前自身工作存在的突出弊端,解决不能适应新形势、反应滞后等问题,做到与时俱进;有利于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加强学习,注重实践,努力实现自身能力素质的更新飞跃。

加速推进保安押运队伍思维方式向现代化的转化。一是保持多维性,实现由单向性思维向多向性思维的转变。就是善于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全方位地考察、分析事物及其关系,力求预测、设想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切可能的影响及所受制约,使事物向好的方面转化。二是保持动态性,实现由封闭性思维向开放性思维的转变。以敏锐、灵活的触角,密切跟踪思维对象,立足于事物发展的复杂性、偶发性、跳跃性,随时接受信息反馈,审时度势,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行为目标和行为态度,以求朝着最佳方向发展。三是保持互补性,实现由单一型思维向整合型思维的转变。就是以客观事物的互补现象为思维的引发点和落脚点,使各种思维方式有机结合,各显其长,互补其短,以取得创造和互补效应。坚持宏观思维与微观思维辩证统一,实现宏观与微观思维的结合;坚持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的辩证统一,实现多种思维方式的互补。

努力促进保安押运队伍现代化思维方式的生成。一是努力把握思维本身运动与发展的规律。应自觉运用马克思科学认识论的指导,不断扬弃过去传统的思维模式,注重现实中各种客体所处特定的环境及其所形成的特殊性格、思维方式与活动方式,努力寻找解决客体问题的特殊“共鸣点”和普遍的“共鸣区”,然后协调一般与特殊及个别的关系,择定“共鸣”的角度与方式,就能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解决诸种问题。二是切实摆脱落后思维方式桎梏。要敢于打破封闭式思维方式的框框,走出单向式思维方式的定势,摆脱教条式思维方式的束缚,实现由经验思维向超前思维的升华,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现由静止思维向创新思维的飞跃,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观念体系;实现由单一思维向系统思维的拓展,建立促进工作发展的有效机制;实现封闭思维向开放思维的转变,不断更新工作方法、手段。三是主动运用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善于创新思维,从超前、开拓的视角思考问题,实现继承与发展、现实与未来、稳步与开拓的有机统一,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善于立体思维,多维、整体、系统和多视角地思考问题,在逐步深入中发现和掌握事物的多重本质;善于效益思维,辩证思考形式与效果、时间与速度、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从周密运筹获得最大效益;善于信息思维,以全方位、多角度、综合的程序和新颖的方法进行思维,把握反馈、控制、增殖、转换和整合等环节,实现信息的开发利用,辩证思考信息功能与智力功能、现代传媒与调查研究的关系,及时、准确、有效地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四是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创新。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也是实现思维方式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因此,一方面应坚持从实践中摄取信息,把握客体物质和精神上的要求与意愿;另一方面,思维方式的变革同样要在实践中与整个社会及现实力量结成一体,将少数人超前的思维方式普遍化,形成强大的思想洪流推动思维模式的改组。要敏锐观察现实社会中的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努力总结经验教训,建立起自己新的科学思维方向与思维定势,使工作充满活力,促进思维方式现代化。

三、夯实现代化的素质基础

素质,是一个人品德、知识、能力、情操、心理特质等诸要素的总和,是长期积累而成的基础性因素。素质是能力生成的提前,现代化的素质结构是保安押运队伍现代化的保证,直接关系到保安押运事业的兴衰成败。

构建保安押运队伍现代化的素质结构。一是政治素质。要求其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严明的政治纪律和高超的政治技能,能够超前预测,准确区分良莠,识别真伪,趋利避害,政治可靠,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大政方针。二是军事素质。能够熟悉使用手中武器装备,具有必要的战技性能,懂得一定的战略战术,善于运用谋略应对突发情况。三是道德素质。实施形象工程,塑造吃苦奉献、慎独自律、顾全大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形象;积极提升道德境界,培养高尚人格;强化道德责任,提高工作标准。四是作风素质。磨砺连续作战、不怕疲劳、雷厉风行、办事果断的品格;具备认真细致、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风格,养成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的良好习惯。五是科技素质。着眼时代发展,按照“精博兼顾,实在管用”的原则,大力加强科技素质武装;扩大知识占有总量,形成具有理工科、高科技知识为支撑的复合知识结构;增强信息获取、分析、鉴别的能力,善于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六是身心素质。具备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敏锐深邃的认识能力、丰富健康的情感、坚定果断的意志、广泛稳定的兴趣、顽强的战斗意志、坚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敏捷的思维能力、牢固的心理防护能力等方面。七是精神素质。一方面,熔铸科学精神。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世界,矫正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点和视角,提供认识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方法,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信仰。另一方面,具有世界眼光,把握时代发展特征,及时了解和把握世界保安押运行业发展现状,看清发展大势,在大范围内进行比照,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差距,明确自己肩上所负的责任,选择正确道路。

培养保安押运队伍现代化的知识体系。知识是保安押运队伍素质现代化藉以实现的基础,保安队员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决定着其现代化水平的状况。现代社会,知识已成为推动人类进步的最有力的杠杆,人类社会已进入知识社会,保安行业发展对知识的依赖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随着保安押运装备的更新,对保安认知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现代知识的武装,保安押运行业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搭建由新知识、新信息、新技能融合的知识平台。首先,理论知识武装。最根本的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雄厚的理论知识基础。其次,相关学科知识武装。保安押运行业处于社会大系统中,与社会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联系反映到本行业中,必须借助大量相关学科的知识武装保安押运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现代化认知体系,变单一型知识结构为立体型,开拓工作的新境界。第三,现代科技知识武装。新形势下,科技强警已成为时代强音,适应这一变化,保安押运只有提高自身科技含量,不断用现代新知识进行武装,才能造就知识型队伍。

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保安押运队伍素质的现代化。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好保安押运队伍的教育训练规划、大纲、专业教材,切实加强训练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训练质量。实行教考分离和分级训练制度,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科技的发展,着眼实战,面向实战,加强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调整、充实教育训练内容。采取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方法,提高保安押运队伍实战技能。科学制定分级分类的教育训练内容,积极创新训练方法,逐步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从履行保安押运工作职能的角度,当务之急,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首先,要突出强化保安押运队伍的安全意识,从各个方面和环节提高押运工作的安全系数。其次,要提高保安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使他们熟悉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的方法、步骤,做到遇事沉着,应付得当。一旦发生问题,想方设法避免事态的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加强优良作风。遵循科学原理,按照科学规律办事,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培养甘于奉献、攀登高峰、勇敢顽强、勇往直前、敢打必胜的良好风貌。




[1]本文发表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2] 本文发表在《理论界》杂志2007年第8期。

[3]宋新生:《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治安综治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平安网,20061109

[4] 本文是首都综治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于2005831联合举办的“首都科技创安论坛”的入选征文,收录在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2月出版的《科技反恐与科技创安》。

[5] 本文是首都综治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于2005831联合举办的“首都科技创安论坛”的入选征文,收录在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2月出版的《科技反恐与科技创安》。

[6] 本文是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于2006517举办的“首都保安押运工作论坛”的获奖征文,收录在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6月出版的《论平安奥运建设》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