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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总队冯锁柱应邀到我院作报告

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总队冯锁柱教授应邀到我院作报告

    2010年10月13日,应我院重大课题——“北京防范重大群体性事件研究”课题组的邀请,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总队冯锁柱教授来我院作“北京防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和策略”的专题报告。这次报告会是“北京防范重大群体性事件研究”课题组为开阔课题组成员的视野而安排的,课题组的全体同志及对本讲座感兴趣的同志共1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冯锁柱教授首先介绍了2000年以来全国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2000-2004年,群体性事件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参与的主体身份日益多元化,二是事件的规模和暴力程度不断上升;2005年至今,群体性事件又表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参与主体多与诱发事件原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二是因政府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引发的事件为数众多,三是参与主体之间出现了互动和声援现象,四是群体事件总量高位徘徊,总体呈上升趋势。从北京的情况来看,同样面临比较严峻的压力。今后一段时间,可能因城市建设、城市移民、失业下岗、产业结构调整、政治体制改革、外省市矛盾影响到北京、国外敌对势力操纵等问题引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关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冯锁柱教授认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客观原因,主要指经济结构不完善、社会发展不平衡、分配制度不合理,政府管理受部门利益驱动且缺乏有效监督制衡;二是环境原因,主要指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社会氛围;三是主观原因,主要指群众不了解法律,不依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利,容易被别有用心者操纵利用。为防范群体性事件,我国已经开展了很多工作,其中从宏观上看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组织全国县委书记、公安局长进京培训,提高县委书记、公安局长驾驭、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二是加大反腐力度,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打击黑恶势力,净化经济社会环境;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部门参与解决涉众型矛盾纠纷;五是注重宣传教育,倡导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关于“北京防范重大群体性事件”这一课题研究,冯锁柱教授建议把握几个关键点:一是认真研究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评估预警,二是重点关注网络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三是注意对策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课题组成员就涉军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暴力拆迁中的“软暴力”、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警等问题与冯锁柱教授进行了热烈讨论。通过本次讲座,课题组了解到大量有效信息,进一步明确了研究思路,为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供稿:综治研究所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