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的广泛应用激发了公民的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热情。新媒体条件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网络技术等社会舆论监督手段对政府执政行为和公众权利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预防腐败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方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较2015年底提升2.9个百分点。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 。与传统的反腐败手段相比,网络等新媒体技术具有高效快捷、成本低廉、舆论场强等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积极寻找新媒体条件下惩治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
一、新媒体条件下廉政文化建设的时代特点
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及时性和交互性等方面深刻改变着我国的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格局,有着与传统反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方式不同的特点。
(一)信息传播主体的广泛性
随着中国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中国的网民数量迅速增长,其中手机网民和微博用户数量增长势头强劲。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6.95亿,较2015年底增加7550万人,继续保持上网第一大终端的地位。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比例由2014年底的85.8%提升至2016年底的95.1%,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大量的手机网民和微博用户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接收和发布各种信息,使得传统信息传播主体发生深刻变革。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得用户不仅迅速从网络上获得信息,而且能够迅速传播信息,新媒体的发展使得传播主体呈现广泛性特征,人人都有麦克风,每人都有话语权。新媒体为反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
(二)信息传播形式的开放性
新技术条件下的信息传播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界限,具有开放性特点。网络社会是开放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没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没有边缘和中心的区分。人们通过网络中的各种工具如BBS、超级链接、E-MAIL等,可以随时随地发布和接收各种信息。网络社会信息传播形式开放性特征,最主要的就体现在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的开放性使不同的价值观、伦理观、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碰撞、交流更加频繁,也更加深入、全面,推动了世界文化的发展与融洽。信息的开放性带来了传播内容的共享性。网络资源实现共享不但极大节约了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廉政文化建设也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开放性的特征,重视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廉政建设成果的吸收和利用。
(三)信息传播速度的快捷性
快捷性是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生命力所在。在过去的印刷时代,信息的采集和传播要受到排版印刷、发送销售等很多方面的局限,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数量非常缓慢和有限。但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这些工具已经成为信息同步传播的形式,在以秒、分钟、小时为单位的时间内,就达到传统媒体一天甚至更长时间的传播效果,信息的传播和扩散呈现爆炸式增长。新媒体条件下的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充分抓住舆论宣传和监控的特点,对中央廉政建设制度和各地廉政建设正能量宣传案例通过主流新媒体进行充分报道和传播,以提高传播速度,扩大传播影响力。
(四)信息传播内容的生动性
新技术传播媒体的快速发展,更加丰富了信息传播的内容。当今社会,随着新媒体数字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出现了多媒体和媒介功能融合的特点。新媒体既融合了传统媒体的“全媒体”特点,又融合了“多媒体”的特点,把图像、视频、文字等集于一体。新媒体采用多种媒体表现手段,运用不同媒介形态进行信息传播,实现电视、电脑和手机等多种终端的融合接收,使得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以接收传播内容,从而达到超越现实的感官体验。新时期的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生动性的特点,开拓更多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
(五)信息传播方式的互动性
互动性是新技术条件下信息传播的显著特点。它不仅是一个信息的载体,作为媒体,它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各种各样的读者论坛、聊天室、“虚拟社区”使读者间可以直接交流思想,使个人有了更多的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不同于新媒体,前者是单向传播的,而后者具有互动性特点,是双向传播的。新媒体条件下信息的传播者和受众者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传统媒体,信息的受众者既可以像传统媒体条件下选择信息内容,也可以主动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新媒体条件下的信息传播具有人际传播的特性,其互动性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这也是新媒体信息传播与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最大不同点。因此,把新媒体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能够让正能量更有效的传递给更多人,形成整个社会“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
二、新媒体条件下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马克思认为“科学既是观念的财富,同时又是实际的财富”,“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力量”。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新技术不断出现,新媒体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近几年,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日益体现,通过群众监督揭发和举报了各地一些违法违纪公务人员,也给更多公务人员以警示作用。随着群众举报案例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民众把反腐败倡廉与廉政建设的希望寄托于新媒体之上,我们要充分抓住这一前所未有的机遇加强当前国家的廉政文化建设。同时,新媒体“双刃剑”的作用也日益显现,在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全面分析和深入研究。
(一)新媒体条件下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
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为廉政文化建设带来了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随着近几年“网络反腐”作用的显著发挥,新媒体舆论监督威力凸显。201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白皮书,充分肯定了网络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新媒体已经成为新时期惩治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量。
1、 新媒体反腐具有成本低、安全性高的特点
利用新媒体反腐倡廉,进行廉政文化建设,鼻孔成本低而且安全性高。相比较传统的制度反腐需要大量人员和专门的机构之间的合作,成本较高。新媒体反腐只需要一台电脑或手机等媒介,通过电子邮件、论坛或其他聊天工具等,实现网络信息的及时共享,起到监督腐败行为,告诫其他人员的目的。近年来许多反腐案件的查处,就是通过群众网络披露信息,迅速引起群众反响和办案人员注意,节省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成本。另外,在现实的制度反腐中,案件的发现和侦查过程容易导致相关人员信息泄露,对相关人员构成一定风险。网络等新媒体具有匿名性和虚拟性的特点,公众可以畅所欲言的表达自己的所知所想,而不用担心被人知道遭受打击报复,这样就最大程度的保障了举办人的人身安全。
2、 新媒体打破传统反腐格局,开辟廉政文化建设新渠道
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打破了传统反腐格局,为反腐倡廉的增添了“科技含量”,开辟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渠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反腐”调研课题组调查显示:“各地利用新媒体,普遍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服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平台和集中办事大厅,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效能;建立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对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进行标准化管理和在线监督;等等。” 近年来,各地在利用网络反腐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实践证明,利用新媒体进行反腐败和廉政文化建设,是一种经济、快捷和互动的好方式,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3、新媒体破解舆论监督难题,带来廉政文化建设新气象
我国现行监督体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党内的监督为主导,同时以人大、政协、群众和新闻监督为辅的监督体制。这种体制虽然能够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但其弊端在于开展自下而上监督较为困难。但是,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为新时期开展自下而上监督提供了一种新途径,弥补了原有体制的弊端。与传统监督相比,新媒体监督使得举报者不受时空限制,身份更为隐蔽,具有高效反腐的优势,使得民众参与反腐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通过网络等新媒体反腐,一大批腐败分子通过网络曝光后纷纷落马。尽管新媒体反腐也存在一些负面作用,但是更为显著的是其积极方面的作用。
4、新媒体有利于推行政务公开,保障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随着我国处于深刻转型时期,广大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面对群众的需求增长和新媒体发展带来的舆论压力,许多地方党委和政府也开始利用新媒体推行党务和政务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意义重大。因此,新媒体的发展也为推行政务公开创造了条件,极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益。
(二)新媒体条件下惩治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挑战
利用新媒体反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一系列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对待。
1、新媒体反腐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
新媒体时代,网络反腐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出现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支撑。如我国当前许多网络腐败案件的举报都是由一些知情人士揭发的,只有网络信息管理真正到位,才能真正保证举办人的人身安全。另外,网络上还会出现一些借反腐的名义进行诽谤、侵犯个人隐私现象,如何保障个人侵权行为不破坏网络秩序,又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需要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界定。
2、新媒体反腐过程存在许多非理性因素
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一方面增强了网民的自有话语权,但因网络隐蔽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使得网络反腐存在一些非理性的因素。因为网络等新媒体监督缺乏权威和公信力,容易被操控,很难辨别信息是否真实,很容易为虚假信息提供可乘之机。这样,一些不法分子借网络反腐之名,行攻击谩骂之实。还有的网络言论情绪化色彩浓厚,往往带有极强的煽动性,极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认知。
3、新媒体反腐过程经常受到网络暴力影响
网民作为网络的主体,在参与网络反腐过程中会出现情绪化倾向,不管事情真伪而出现一边倒现象。这就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指出的:“群体是非理性而冲动的,没有推理能力易于受到按时和传染而变得极端、狂热,不能接受对立意见。” 如果网民出现情绪化倾向,容易导致网络暴力的出现,不利于国家法制建设和制度反腐的实施。因为网络举报的反腐案件最终还要通过法律程序付诸实施,网络上情绪化的语言和评论往往进一步煽动公众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建设。
4、新媒体反腐与传统制度反腐存在断层
虽然,网络等新媒体反腐为廉政文化建设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但毕竟最终还是为制度反腐服务的。新媒体条件下的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没有强制力手段,只能通过相关程序由执法部门处理。因此,执法部门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对反腐败效果影响较大。另外,我国没有法律制度对网络反腐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做出明确规定,容易导致网络反腐案件缺乏法律规范和责任机制,这与制度反腐出现断层,导致办案人员新的腐败现象。
三、新媒体条件下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实现路径
在当今社会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廉政文化建设意义重大。通过新媒体条件下惩治腐败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机遇和挑战分析,我们要想充分抓住网络反腐的机遇,避免其消极影响,就必须寻找有效路径,发挥新媒体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建设中的作用。
(一)运用新媒体技术加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能够教育和引导人们的社会行为,维系一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网络空间也必须建设健康文化,尽量摆脱情绪化、非理性等负面因素影响,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反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新形势下的网络廉政建设,首先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作用,从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高度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打造廉政教育新平台。其次,要培育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文化,加强网民的道德规范教育,培养网民良好的政治参与意识,将民主、法制、责任等观念融入其思想之中。最后,引导公民有效参与廉政建设,防止其非理性意识和网络暴力的出现。通过增强网民自律意识,引导网民理性参与网络廉政建设。
(二)利用新媒体技术建立健全反腐败预警系统
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大力完善反腐败相关预警系统,可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利用新媒体建立健全反腐败预警系统要重视一下三项工作:一是利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和权利公开化。通过新媒体信息平台,及时公布权力廉政风险点,使得社会民众利用新媒体对领导干部和相关公共事务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利用新媒体技术实现权力运行过程监控。通过网络技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无纸化办公。三是全面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对党务和政务公开内容实施即时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利用新媒体技术完善反腐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针对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面临的繁重任务,只有加强顶层设计,将反腐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才能真正发挥新媒体技术的作用。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使得,利用新媒体反腐做到有法可依。正像卡尔•波普尔提出的:“被称为公共舆论的那个不可捉摸、含糊不清的实体有时表现出一种质朴的敏锐,或者更典型地,表现出一种超过掌权政府的道德敏感。然而,如果没有一个更为强大的自由主义传统加以节制,公众舆论对于自由是一种危险。公众舆论作为区委的仲裁者是危险的,作为真理的仲裁者则是不可接受的。” 依法治国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才能彰显网络反腐的公平正义。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网络反腐的经验,对网络监督和反腐的内容制定专门条款,对侵犯公民个人隐私、造谣诽谤等行为进行明确处罚规定,对政府相关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要完善网络反腐信息的管理机制,通过网民真是身份信息注册制度加强后台管理。通过建立网络反腐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反馈信息,提高网络反腐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四)利用新媒体技术进行廉政文化建设必须提高网民自身素质
作为网络的主体,网民是网络反腐的依靠力量,其素质的高低关系着网络反腐的成败。当前,我国网民素质参差不齐,亟待提高。要提高网民素质,要从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入手,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政府和社会要通过开展各种网络教育活动,谴责网络不道德行为,树立良好道德榜样作用,引导网民自觉遵行。高素质的网民不但有利于打击腐败犯罪,而且有利于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提高网民的素质,不是短时期内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一起努力。
(五)利用新媒体技术必须加强网络从业人员管理培训
网民在网上大量信息的筛选能力有效,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致使非理性因素的出现,因此,加强网络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网络从业人员规范化的培训的管理,提高其技术能力水平,做到事先筛选屏蔽相关信息,避免不良信息导向,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网络监督的有序进行。
综上可见,新媒体也与其他新兴事物一样具有两面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双刃剑”作用也十分明显。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形势,推动我国廉政建设进程,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带来的负面影响,趋利避害,才能真正发挥新媒体条件下廉政建设的强劲能量,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为北京社会科学院科社所,文章是第二十届全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廉政论坛上的发言)